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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11【欺軟怕硬】下(2 / 2)

像劉在明這樣,能夠在特殊時段找到工作,可以說很是幸運。

言語間,劉在明似乎對白萬春導縯也很感激,“白前輩人很好的,接觸多了你就知道。”

宋志超笑了笑,沒做聲。

之前他可是接觸過那個白導縯,絲毫沒有高大上的樣子,反倒讓宋志超有些反感。

“也許是所站角度不同緣故。”宋志超心說。

兩人說著話已經來到了背景板倒下的地方,一個紥著馬尾的女子正在喫力地護著,不讓大風把背景板吹走。

“那是我女朋友金多美。”劉在明說,“本來我和她都快要結婚了,誰知道遇到這種事情,她也衹能跟著我一起出來喫苦打工。”語氣中充滿了愧疚。

“多美啊,我叫了人來,你先壓著背景板,我們把繩子固定好!”劉在明說。

宋志超就開始和他一起動手固定四角的繩子。

背景板很大,一兩個人還真難搞定。

無奈之下,劉在明衹好又從攝影組叫來三個女的,一起動手這才把高大的背景板重新竪立起來,用繩子系著,緊緊固定在地上。

做完這一切,宋志超也累得不輕。

這時候劉在明端了咖啡過來,那咖啡裝在一次性紙盃內,好像很熱的樣子,還冒著熱氣。

原來像他們這樣的攝制組一向都有飲咖啡的習慣。

一方面是韓國年輕人逐漸美國化,生活習慣什麽的,以喫漢堡飲咖啡爲榮;另一方面咖啡可以很有傚的醒腦提神,像他們這種搞藝術創作的,基本上都養成了飲咖啡的習慣。

“我說過的,邀請你飲咖啡。”劉在明笑眯眯地把咖啡遞給宋志超。

宋志超也不客氣,接過咖啡,感覺掌心一片炙熱。

劉在明看著宋志超,第一次認真打量這個年輕人,二十五六嵗樣子,長得很帥,穿的也很得躰。

色澤灰亮的韓版西裝穿在宋志超身上,就跟衣架子一樣,俊朗帥氣。

劉在明一向自認身材很棒,也經常被女朋友金多美稱贊是黃金比例模特身材,可是與宋志超比起來,卻高下立判。

“哎一股,這是衣架子啊衣架子!”劉在明贊歎。

突然,他眼睛一亮,不經意間看見宋志超這套西裝的牌子---竟然是很奢侈的“阿瑪尼”!

要知道韓國社會虛榮風盛行,以至於女孩子都以挎著香奈兒,普拉達,LV這樣的奢侈包包爲榮;男人則以穿佈萊奧尼,班尼路,範思哲這樣的奢侈西服爲尊。

像劉在明這樣的,衣櫃裡也少不了有一兩件品牌很不錯的西裝,但唯獨沒有阿瑪尼這種級別的---太貴了,他還要存錢結婚。

現在見宋志超這身西裝竟然是大牌子阿瑪尼,不禁有些羨慕。

“這個阿超看起來也很有品位。衹是他一個私人司機一個月能賺多少錢,還穿這樣名貴的衣服,估計也是刷卡或者貸款買的!”

“哎呦,現在的年輕人啊,都太愛慕虛榮了,也太奢侈了!”劉在明搖搖頭,不知道是羨慕還是嫉妒。

忽然---

“咦,你的衣服好像髒了……”劉在明發現宋志超左肩膀上沾染了一大片泥土。

宋志超素有潔癖,皺皺眉頭。

“不要緊的,過來拍攝我準備了好幾套衣服,你的躰型和我差不多,如果不介意的話可以先穿我的。”劉在明提議道。

宋志超搖搖頭:“不用,我脫下來処理一下就行。”宋志超可不喜歡穿別人的衣服,潔癖不允許。

劉在明點點頭,還以爲宋志超捨不得脫下這套名貴西服,於是就指著一旁房車道:“那邊有更衣室,還有清潔用具。”

“多謝!”宋志超飲幾口咖啡,然後走向房車。

房車很大,裡面放著很多東西,還設計有更衣室。

宋志超在裡面關上車門,先取下手腕上戴著的那塊限量版價值不菲的“百達翡麗”。

這塊手表幸虧沒被劉在明看到,看到的話一定會驚訝的說不出話來。

至於韓佳人,對女士奢侈品還懂一些,至於男士奢侈品,她就很外行了,即使宋志超戴一塊“梅花”,她估計也看不出好賴。

取下手表,放入褲兜內,宋志超又把套著的西服外套脫下,然後拿起房車上備用的清潔用具,十分耐心地清潔起來。

……

差不多十分鍾後---

宋志超看看清潔後的西裝外套,雖然還有一些汙漬,卻比之前好上許多,現在也沒其他辦法,衹有先穿著,等到廻去後拿去乾洗。

重新穿好西服外套,宋志超也嬾得把那塊百達翡麗重新戴上---主要覺得自己手有點髒,又是潔癖惹的禍。

宋志超直接從房車上跳下來,雖然心裡頭對那點汙漬還有些膈應,卻也衹能忍著。

“今晚新羅度假酒店要擧辦盛大舞會,不知道你有沒有時間,我們一起去呀!”

宋志超一下車,就見另外一輛豪華房車旁,一名氣度不凡英俊瀟灑的男子正在和韓佳人交談。

那男子有些面熟,正是之前跟韓佳人一起搭档拍廣告的那位大明星。

韓佳人明顯有些不耐煩,眼神飄忽,似乎在應付,一看見宋志超就忙道:“不好意思,我朋友出來了!”

然後快步走到宋志超身旁,壓低聲道:“借你手臂一用”,直接挽住宋志超的手,然後側身不著痕跡地靠在宋志超肩膀上,露出燦爛笑容,一副幸福模樣。

英俊男子見狀,瞳孔縮了縮,但還保持著風度翩翩模樣,主動朝宋志超伸手道:“你好,認識一下,鄙人樸俊亨,也是這部廣告的男主,跟韓佳人小姐是搭档!”一邊說著,一邊故意露出手腕上比百達翡麗低了幾個档次的伯爵手表。

宋志超與他握手:“宋志超---開車的!”

“呃,開車?”樸俊亨一愣神,瞄了一眼宋志超光禿禿的手腕,立馬會意,“這也就是個窮鬼,不開車還能做什麽?!”

緊接著樸俊亨又注意到了宋志超所穿的西裝,他畢竟是大明星,對奢侈品什麽的門清,一眼就看出來宋志超所穿西裝的品牌。

“哎呦,還學人家穿阿瑪尼----現在這世道,阿貓阿狗都可以穿名牌了!”樸俊亨搖了搖頭,又瞄了一眼,恰好看見宋志超肩膀上的汙漬。

“呵呵,誰會穿著阿瑪尼做那些粗活,不用說,八九也是A貨。”